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由甘油缩水成聚甘油或聚甘油,与油脂或脂肪酸部分酯化而得的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脂肪酸酯。
2技术要求
2.1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浅黄色至棕色 |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或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 |
状态 | 油状至极豁稠液体,塑性柔软、硬性蜡状或粉状固体 |
2.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酸值(以KOH计)/≤ | 12 | GB/T 5530冷溶剂法 |
碘值 | 符合声称 | GB/T 5532或GB/T 13892 |
皂化值 | 符合声称 | GB/T 5534 |
灼烧残渣,w/%≤ | 1.5 | GB/T 9741 |
铅(Pb)/≤ | 2.0 | GB 5009.75或GB 5009.12 |
注:商品化的聚甘油脂肪酸酯产品应以符合本标准的聚甘油脂肪酸酯为原料,可添加符合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的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以及作为抗氧化剂载体的丙二醇和乳化剂和(或)食品辅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