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品中的挥发物质含量是影响汽车内部环境、行车视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汽车内饰品的生产、功能改进等过程中,很可能会向其中引入小分子物质,而引入的这些物质具有挥发性,尤其是汽车内部温度较高时,这些物质的挥发性更强。汽车内饰品中挥发出的小分子物质或漂浮在空气中,污染汽车内部的空气环境,被人吸入后危害人体健康,或凝结在汽车的车窗上,对行车视线产生不利影响,威胁行车安全。所以,如何测试汽车内饰件中的挥发物质含量是汽车行业普遍关心的问题。
测试原理
试验是通过升高温度加速汽车内饰件中小分子物质的挥发,以缩短挥发时间。试验过程中,将试样放置在起雾杯中,起雾杯上方放置铝箔或玻璃板,将起雾杯放置在雾化测试仪的加热槽中进行加热,上方的铝箔或玻璃板通过冷却装置进行冷却。试样中挥发出的气体会在已冷却降温的铝箔或玻璃板表面冷凝,通过测试冷凝前后玻璃板的光学性能或铝箔的重量变化,得到试样的雾化性能。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汽车、飞行器等内饰材料,如汽车内饰塑料件、聚氨酯、纺织品、皮革、胶黏剂、非织造布等材料在高温下其挥发性成分蒸发情况的评价,亦可用于车前氙气灯高温雾化现象的测定。适用于塑料原料颗粒的高温挥发性成分测试。可扩展应用于地毯、皮革、海绵、橡胶等制品在高温条件下的挥发性测试。
可满足多项国家和国际标准,如ISO 6452、DIN 75201、SAE J1756、QB/T 2728、BS EN14288、PV 3920、NES M0161、TSM 0503G等。
试验过程
打开雾化试验仪,设置温度参数,使高温槽的温度控制在100℃。
从样品表面裁取直径为80 mm的试样3片,在23±2℃的环境条件下,放入干燥器中干燥至少2天。
彻底清洗起雾杯,并完全干燥。
准确称量铝箔片的重量,并记录。
将试样分别放入3个起雾杯中,另取一起雾杯,加入10±0.1 g的标准物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做对照试验,在起雾杯顶部分别依次放置密封圈、已称重的铝箔片、玻璃片、滤纸。
将起雾杯放入已恒温至100℃的雾化试验仪高温槽中,将冷却盘放在滤纸上,冷却水温度为21℃。加热16 h。
取下铝箔片,雾化面朝上放置在干燥器中干燥3.5 ~ 4 h,准确称重。试验前后铝箔片的重量差则为试样的雾化值。
注意事项
高温槽的温度控制范围为室温 ~ 150℃,控温精度为±0.1℃
低温槽的温度控制范围为0 ~ 100℃,控温精度为±0.1℃